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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来源:常德市国家保密局 发布时间:2014-03-19 11:55:30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3月1日正式实施生效,该《条例》的颁布,对于做好新形势下保密工作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为了更好地领会《条例》的精神,贯彻落实《条例》的要求,各地认真组织了学习宣传。


  武  陵  区国家保密局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条例》的宣传工作。一是组织局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并研究如何开展好《条例》宣传工作;二是研究制定了武陵区学习宣传《条例》工作方案;三是对区属单位下发了《武陵区学习宣传的通知》的文件,对各单位学习宣传《条例》提出了具体要求;四是与司法局、法制办、法治办进行协调,利用相关部门的平台开展捆绑宣传,扩大学习宣传的广度和深度,通过学习宣传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提高干部的保密意识。
 


  石  门  3月3日,县国家保密局局长张力峰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并要求干部们要深刻理解新形势下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进一步健全各项保密制度,落实保密责任;同时要做好宣传教育,增强全县各单位依法保守国家秘密的能力。通过学习,全局干部对《条例》有了全面的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按照新保密法的规定,并结合县工作实际,严格落实各项保密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全县干部职工保密意识和法制观念,筑牢反窃密、防泄密的思想和工作防线。

 

     澧  县  近日,县国家保密局争取到县委宣传部的支持,决定在澧县红网手机报上全年刊发条例相关内容,每周刊发两条内容,实行全周滚动宣传。首条《条例》宣传内容已在3月13日的手机报中予以刊发。


  临  澧  3月25日,县国家保密局召开会议,组织全体干部专题传达学习了《条例》。经过认真学习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时刻以《条例》为准绳,严格要求自我,严守国家秘密,全力做好全县的保密工作。同时,将大力开展宣教活动,采取多种形式,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全县干部职工的保密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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