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形势下,信息公开工作和保密审查工作呈现“不对称”发展的问题。一方面是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逐步全面化、常态化、日常化;另一方面是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相对滞后,呈现随意化、形式化、无为化。由于这种“不对称”,直接导致信息公开工作成为失泄密事件的“高发区”,如何遏制、扭转这一势头,已成为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思考的问题。结合个人粗浅的思考,我认为应从五个方面入手开展工作。
一是宣传教育要跟上。以宣传教育为切入点,明确“两个推手”,增强保密审查意识,提高保密审查水平。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生的失泄密事件往往是由于保密意识、业务知识、工作认识不够而造成的,我们要将宣传教育作为一个切入点,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宣传制度、创新宣传模式,努力提高公务人员的保密意识。一方面要以保密培训为推手,明确保密审查知识为保密培训的“必修课”,使各类保密培训课程成为主流宣传阵地,让广大干部都了解保密审查的重要性;另一方面要以保密宣传为推手,要求各单位将保密审查的依据、工作流程、《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印发给相关人员学习,单位保密工作机构要适时对学习情况进行考核,让相关人员熟悉本单位国家秘密的范围、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流程等,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是制度建立要规范。保密审查工作要在规范的基础上适当兼顾效率,做好“两个规范、一个便捷”。规范一个审查制度,制度要统一具体,使之成为保密审查工作开展的依据,一切按制度办事,按制度处罚;规范一套审查流程,审查流程要具有科学、清晰、操作性强的特点,建立五道“安检门”,即信息起草人初审、信息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查、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构分管领导审查、网站工作人员审查和网站负责人审查,前三者重点审查信息是否涉密,后两者重点审查信息公开部门是否已履行保密审查工作程序;“一个便捷”是指在规范审查的前提下,审查工作既要守规矩又要便于工作。在本单位网站发布的信息,必须按上述程序进行严格把关,不能漏审、错审。在对其他单位网站报送拟发布的信息时,信息发布单位要对已审查的非涉密信息电子文档注明报送人,并出具“已审查不涉密”的审查说明。
三是机构人员要确保。各单位必须要成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构,机构中至少明确一名审查责任人,一个保密审查专干及相关涉密科室保密审查负责人,确保保密审查工作顺利开展。审查负责人、审查专干要有较强的保密意识,全面掌握本单位涉密事项和保密审查业务知识。审查机构要坚持“一事一审,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落实保密审查责任。未经保密审查而发生失泄密事件的,信息发布人承担主要责任,网站操作人员承担连带责任,单位保密工作分管领导和保密审查责任人承担领导责任。通过严格的责任划分和追责制度,杜绝保密审查工作中不审、错审、乱审的现象。
四是工作档案要齐全。做好保密审查工作要有“两本帐”,即信息发布台帐和信息保密审查流程档案。信息发布台帐,要明确登记所发布信息的内容、发布日期、发布人、审查人、发布载体等基本信息,要遵循“一事一登”的原则,事后要做到有帐可查。在信息发布台帐的基础上,要建立一套信息保密审查流程档案,每条信息都要进行五道“安检门”的审查,相关审查人员要进行书面签字确认,便于失泄密事件的查处和责任追究。
五是监管机制要到位。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履行保密监管的职责。一要开展集中检查。每年开展两次专项检查,主要对各单位信息发布台帐和信息保密审查流程进行检查,查看各单位台帐建立是否完善,工作流程是否规范。二要强化日常抽查。建立抽查长效机制,明确专人对各单位门户网站进行检查,一方面检查信息是否涉密,另一方面检查信息发布过程是否落实保密审查程序。抽查采取不打招呼、“飞行检查”、限时提交台帐等形式,确保检查结果客观真实,便于及时发现问题,排除失泄密隐患。(作者:武陵区国家保密局 杨秉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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