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准确掌握全市保密工作基础数据,加强党政机关和涉密单位的保密管理,按照全市开展“调查研究年”活动的安排部署,4月25日,市国家保密局下发了《关于做好保密工作基础数据审查备案的通知》,在全市开展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人员、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审查备案工作。此次备案工作明确规定了审查备案的范围及对象、方法及程序,要求各地各单位安排专门力量,认真组织摸底,做到不漏一个单位、一个科(处)室、一个涉密人员、一台涉密计算机。各地各单位申报的表格必须经分管保密工作的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确保掌握的保密工作基础数据准确可靠。市国家保密局在整个审查备案工作中进行实时指导和审查把关,审查备案的信息将统一存档备案,作为全市保密管理的重要基础数据,并为全市保密技术防护专用系统配备工作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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