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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宣传贯彻《保密法》 依法维护国家秘密安全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9-13 17:47:49 浏览次数: 【字体:

  

——市国家保密局局长贾再安就保密法修订颁布

接受《常德日报》专访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年4月29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国家主席胡锦涛签发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近日,市国家保密局局长贾再安就保密法修订颁布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记者:保密法修订颁布引起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请问为什么要修订保密法?保密法的修订颁布有何重要意义?

  答:保密法自1989年5月1日施行以来,对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形势变化,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的快速推进,保密工作中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有必要对保密法进行修订。比如,涉密载体由纸介质形式为主发展到声、光、电、磁等多种形式,泄密的渠道增多、风险加大、危害加重;一些新的经济和社会组织进入涉密领域,涉密人员流动性增强、流向复杂,管理难度加大;一些党政机关和涉密单位保密防范松懈,泄密事件时有发生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做好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近年来,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中央保密委员会精心部署,狠抓落实,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工作中的创新理论和实践中的创新成果,也需要通过修改保密法来加以提升和体现。

  保密法的修订颁布,是党和国家保密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它的颁布实施,有利于加强对国家秘密的保护,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有利于信息资源合理利用和政务信息依法公开,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有利于完善国家法律体系,促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记者:新保密法较原法增加和修改了哪些内容?有什么亮点?

  答:新保密法共6章53条,较原法增加了1章18条。

  关于总则。一是明确规定了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的原则。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二是修改完善了保密工作方针。在“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的基础上,增加了“依法管理”,“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等内容,明确了保密与公开的关系。三是规定了机关单位应当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特别是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

  关于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一是建立定密责任人制度。机关、单位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二是上收定密权限。不再授予县级机关定密权,取消了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机关绝密级定密权。三是明确保密期限。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应当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内,一般绝密级不超过30年,机密级不超过20年,秘密级不超过10年。四是完善解密制度。设计了自动解密和审查解密两种方式。

  关于保密制度。一是增加了涉密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要按照涉密程度,采取不同强度的管理措施。保密技术设施设备要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并与涉密信息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同时,增加了“不得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等禁止性规定。二是增加了企业事业单位从事涉密业务的保密管理制度。规定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制作、复制、维修、销毁,涉密信息系统集成,或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等涉及国家秘密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经过保密审查,并严格加强保密管理。三是增加了涉外保密审批管理制度。这次修订建立了对外提供国家秘密事项、境外人员知悉国家秘密的审批制度和保密协议制度。四是涉密人员保密管理。规定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上岗培训、出境管理和脱密期管理等制度。同时规定,涉密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体现了对广大涉密人员的关心爱护。

  关于监督管理。这次修订增设了“监督管理”一章,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保密规章制定、定密监督、保密检查、泄密案件调查、密级鉴定、处分监督等六种监督管理职能作出了明确规定。

  关于法律责任。保密法修订在法律责任部分着重增强了责任追究的可操作性。一是明确了严重违反保密规定行为的法律责任。改“结果论”为“行为论”,规定不论是否产生泄密实际危害后果,只要发生列举的12种严重违规行为之一的,都要依法给予处分。二是明确了机关、单位发生重大泄密案件或者定密不当的法律责任。三是明确了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商、服务商有配合泄密案件查处、报告泄密事件的法律责任。四是明确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其中,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定密改革、计算机网络保密管理、企事业单位保密管理、涉外保密管理、涉密人员管理、法律责任追究、保密工作责任制是此次保密法修订的亮点。

  记者:请问学习宣传保密法重点要学习和把握哪些具体内容?

  答:学习宣传保密法,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要准确把握保密法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刻领会保密法的修订背景、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系统学习保密工作方针、定密制度、保密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重点把握保密法在计算机网络保密管理、企事业单位保密管理、信息公开、涉密载体和涉密人员管理、涉外保密管理、违法责任追究、保密工作责任制等方面的新增内容。

  记者:请问我市对保密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是如何安排的?

  答: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行。只有知法懂法,才能守法用法。近期,国家、省相继召开了保密法学习宣传工作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市委保密委全会也分别进行了研究和部署。总的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认真组织学习,广泛深入宣传,努力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国家安全和保密法律观念,各级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不断增强保密意识、掌握保密知识技能,机关、单位不断加强保密管理措施、提高保密防范水平,为保密法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主要是“三抓”:一是抓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宣传作用,要求报纸有版面,广播、电视有声音,网络有专栏、刊物有文章。同时,将9月份定为“学习宣传月”,采取拱门汽球、横副标语、宣传盾牌、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要全面掀起学习宣传保密法的热潮。二是抓学习,强化意识。市、县委学习中心组学习、各单位政治理论学习要学一次保密法。要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开展面向广大社会公众的学习宣传活动。要重点抓好涉密人员的学习,全市要举办一期保密法知识培训班。要力争在全省保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中取得好成绩。三是抓落实,促进工作。要以学习宣传保密法为契机,培训一批“懂保密、会管理”的专门人才,解决一些单位保密设施、保密人员不合格的问题,进一步推进保密责任制的落实,为我市保密事业的深入发展、保障保密法顺利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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