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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编印工作手册规范基层保密工作

来源:石门县国家保密局 发布时间:2010-11-29 16:18:0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加强保密业务指导,规范基层保密工作,石门县国家保密局制定了《基层单位保密工作手册》,为基层单位规范化开展保密工作提供指南。

  一、规范组织体系。主要规范了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调整,专职保密员的配备以及保密工作责任状、责任书的签订等工作。一是统一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文件格式和组成人员,要求单位“一把手”或者分管领导担任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二是各单位必须配备专职保密员,制定了保密员个人相关信息备案表,并指定了保密员“三岗”谈话内容。三是制定了格式统一、条款严谨的保密工作责任状、责任书,并附有详细的具状说明,要求不得由他人代替签名。

  二、规范制度建设。对办公、通信的保密要求以及保密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并要求保密制度“上墙”。一是《基层单位办公保密制度》规范了会议、公文管理、工作程序等方面的保密要求。二是《石门县通信保密规定》主要是对单位干部使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件等行为作出的相关规定。三是《保密工作主要责任人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保密责任划分、责任追究程序和处理办法以及失、泄密事故补救措施等。

  三、规范重点管理。主要是规范重点部位和重点人员的管理。一是制定了《石门县计算机上网、信息发布审核及存储介质管理制度》,要求各单位必须坚持执行上网信息“三审”,建好《计算机管理台帐》、《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台帐》、《上网信息发布台帐》。二是制定了《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登记表》,并在注解中说明了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确定标准、申报程序和管理措施,增强了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的准确性。三是制作了《涉密人员备案表》,除登记涉密人员的基本情况外,还包括其参与保密知识培训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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