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监督指导> 详细内容

常德市国家保密局行政执法依据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3-02 17:11:29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行政执法机关

单位名称:常德市国家保密局

单位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第二条

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若干规定》第二条

二、行政执法依据

类别

序号

    

制定机关

生效时间

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89.5.1

行政法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

 

国务院

 

1990.5.25

地方性法规

 

 

3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若干规定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1995.8.29

 

 

部门规章

 

 

4

 

印刷、复印等行业复制国家秘密载体暂行管理办法

国家保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新闻出版总署、文化部、轻工业部

 

1990.8.1

 

5

 

新闻出版保密规定

国家保密局、中央对外宣传小组、新闻出版总署、广播电影电视部

 

1992.10.1

6

对外经济合作提供资料保密暂行规定

国家保密局

1993.8.1

7

科学技术保密规定

国家科委、国家保密局

1995.1.6

 

 

 

 

 

 

部门规章

8

关于禁止邮寄或非法携运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规定

国家保密局、海关总署

1995.4.1

9

《关于禁止邮寄或非法携运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规定》的工作办法

国家保密局、海关总署

1995.4.1

10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保密局

1998.2.26

11

涉及国家秘密的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审批暂行办法

国家保密局

1998.10.27

12

查处泄露国家秘密案件中密级鉴定工作的规定

国家保密局

1998.12.30

13

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国家保密局

2000.1.1

14

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

国家保密局

2001.1.1

15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

国家保密局、国防科工委、总装备部

2002.10.1

16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办法

国家保密局

2005.12.28

17

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

国家保密局

2005.7.1

18

关于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的规定

国家保密局

2005.1.22

三、行政执法职权

(一)保留的涉密行政审批项目(共 1项)

1、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投入使用审批

法律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密部分涉密的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2)《涉及国家秘密的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审批暂行办法》第四条

(二)行政处罚(共1项)

1、泄露国家秘密获取非法收入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1)《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若干规定》第十七条

(三)保留的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共1项)

1、制作、复制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认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七条

2)《印刷、复印等行业复制国家秘密载体暂行管理办法》第七条

(四)其他行政行为(共3项)

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核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九条

2)《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2、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确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

3)《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关于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的规定》(中办、国办转发,厅字1号)第八条

3、对为保守国家秘密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给予奖励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
分享到:
【打印正文】